张春雨律师。今天下午的这个时间,社会生活中应当注意的几个事项,第一个事项,就是给大家聊一聊学习劳动法的意义在哪?我们在司法实务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问题,学习劳动法的意义就是劳动者明明在用人单位从事了劳动工作,但是由于没有证据意识,那么到法院诉讼的过程中,或者到仲裁委仲裁的过程中,由于举证不能导致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而另外一方用人单位明明已经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或者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给劳动者放假了,这个假期也包含了年假,但是用人单位没有保留证据,导致又向劳动者支付了未休年假的工资。
1、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简单来说,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劳动仲裁的定义是什么,劳动仲裁的申请劳动仲裁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此六十天时间即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权利遭到对方侵犯后,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仲裁机构予以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
3、劳动纠纷是找劳动仲裁还是找法院法律主观:劳动纠纷可以仲裁,但不是必须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因此,除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劳动纠纷的解决不是必须要仲裁,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以及协商解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